悲剧!北海一男子弑母,被判死刑!
“圈子哥说:庭审中,张某辩称自己"没有真心想杀死母亲",其辩护人也提出"张某的行为构成虐待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的辩护意见。对此,法院是否予以采信?最终又将如何判决呢?
前不久,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亲儿弑母案进行了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是吸毒人员,今年47岁,有犯罪前科,被捕前他与母亲谢某一同居住在北海市银海区一家公司的大门门卫处。2016年8月21日、22日,被告人张某在住处内多次用棍棒对其母亲实施殴打,最终造成母亲死亡的悲剧。
庭审中,张某辩称自己"没有真心想杀死母亲",其辩护人也提出"张某的行为构成虐待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的辩护意见。对此,法院是否予以采信?最终又将如何判决呢?
2017年6月7日、8月7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害人谢某与被告人张某是母子关系,谢某共有四个儿女,张某是其中最小的。
北海中级人民法院本案合议庭法官 黄思盛
被告人自己说,长期以来,他母亲可能对他管得比较严,因为他是(家中)最小的,另外对他的管束想管严但是没管到点子上,比如他自己说,最直接的怨恨就来源于他母亲曾经举报他吸毒,然后让公安来把他抓走了。
2011年,被告人张某出狱后,其母亲不顾其他子女的反对,把老屋的拆迁款悉数交给了当时身无分文且尚未成家的张某。不料恶习不改的张某结婚不成却重新染上毒瘾,直至将母亲的老本败光。家中兄长姐姐觉得母亲如此偏心,就把赡养责任一股脑推给了张某,从此对母亲不闻不问。
北海中级人民法院本案合议庭法官 黄思盛
家中子女失和,把赡养义务单独推给一个根本不具备赡养能力的家庭成员,这就埋下了悲剧的祸根。
四十多岁的男人无家无业,没有正常的经济来源,还要赡养年过80的母亲。长吁短叹的日子里张某还时常被"恨铁不成钢"的母亲责怪,怨恨不断在心中累积,最终爆发酿成了悲剧。法院认为,本案中有被告人张某的供述和现场相关物证、法医鉴定等佐证,被告人张某殴打其母亲时的主观故意是要致死被害人,这反映出其对被害人的死亡持放任的主观故意。
北海中级人民法院本案合议庭法官 黄思盛
因为他(被告人)已经是40多岁的人了,一个具有正常认知能力的成年人,他也应该知道用棍子殴打老人,可能会造成死亡的后果,但是他是长时间反复地殴打,对可能发生的后果持一种放任的心态,这也是故意杀人认定的心态之一。
因此,对于被告人张某 "没有真心想杀死母亲"及其辩护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构成虐待罪"的辩解、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2017年9月7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张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且考虑其犯罪后自动投案,有自首情节,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来源:海案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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