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成武县城市绿地绿线规划公示!你家附近有吗?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已建成绿地和规划预留绿地,为加强城市绿地的保护与控制,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现将《成武县城市绿地绿线规划》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18年7月26日至2018年8月30日。
公示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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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中字母对应下面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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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背景
1.日益增强的城市绿线的保护意识
2、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相关要求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根据《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县城总体规划 (2012-2030)》确定的城市集中建设区面积,为77.7平方公里。
三、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菏泽市城市规划管理相关控制标准》
《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县域总体规划(2012-2030))》
国家和山东省其它有关绿线规定和技术规范
四、规划期限
根据《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县城总体规划(2012-2030))》确定本次规划期限为:2017-2030年。
五、规划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
2、坚持“延续文脉”的原则
3、坚持“依法划定”的原则
4、坚持“明确定界”的原则
5、坚持“有效保护”的原则
6、坚持“长效管理”的原则
7、可持续发展原则
8、整体协调化原则
六、规划目标
以建设 “生态宜居城市”、“国家园林县城”为目标,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宜居环境,促进城市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将成武县城区打造成自然、人文环境高度融合,富有绿色魅力、生态宜居的生态园林城市。
七、规划重点
本次规划,依据《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县城总体规划 (2012-2030)》等相关规划:确定城市绿线用地的空间布局、用地位置、用地范围等,划定城市“现状绿线、规划绿线和生态控制线”,并提出城市绿线管理要求和管理措施。
八、城市绿线划定对象
本次规划所称绿线是成武县城区已经规划和建成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其他绿地等各类城市绿化用地的控制线。
九、城市绿线管理措施
1、严格实施县域绿线管理制度,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要求划定绿线并面向社会公布,公众可以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查询绿线划定信息。
2、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现状绿地和规划绿地,由县规划、园林局负责监督管理并建立数据库,实施绿地数据的动态管理。
3、城市绿线范围内规划的各类用地,必须按照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建设。
4、城市绿线内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作他用。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任何工程建设。因城市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线。占用期满后,占用者应当恢复绿地并按照规定给绿地所有者以补偿。
5、近期不进行绿化建设的规划绿地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当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予以严格控制。
6、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绿地系统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城市绿线范围内已建合法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擅自改建和扩建。
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采石取土,设置垃圾处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十、城市绿线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统一管理。
2、强化绿化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生态意识。
3、加强法制建设,严格执行监督。
4、全面绿化美化,突出主要方面。
5、完善融资渠道,建立多渠道、多方位、稳定的资金来源。
6、绿线规划一经审批,城市绿线内所有绿地、植被、绿化设施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移植、砍伐、侵占和损坏,不得改变其绿化用地性质。
7、因特殊需要在城市绿线的控制线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应经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并在同类区域内落实补足绿地措施和经济补偿措施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划定城市绿地绿线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需要,也是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的要求,希望广大市民踊跃参与讨论,提出意见。我们将诚意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有意见或建议,公示期限内请以书面形式向县城管局提出,联系方式:370313629@qq.com,联系电话:0530-8622876
信息来源:菏泽日报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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