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租房企业卷款跑路!上万元房租打水漂!广州发布风险名单!
导读
房东租客注意了!
近期,国内房屋租赁市场上出现多家企业“爆仓跑路”现象,这些企业采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高风险经营模式开展诈骗行为,最终导致房东租金收不回,租客房财两空。
近日,上海有多名租客和房东向警方报案称,一家名为岚越的房屋托管公司倒闭,将他们交付了几个月甚至一年的租金一起卷款跑路。
调查发现,这家房屋托管公司以“高租金吸引房东、低租金吸引租客”的方式,聚拢了大量房屋租金,而这些租金绝大部分没有交给房东。
01
“高进低出 长收短付”拢租金
房屋托管公司卷款跑路坑害房东租客
在上海浦东一家电商企业工作的谭先生,今年6月份通过房屋中介找到了一套房子,中介称:出租房屋的是一家名为岚越的房屋托管公司。
租客谭先生表示,岚越公司能够拿出房东的委托协议,包括房屋的动迁协议等,所以看着像是正规的公司,考虑到一次性付清,会有一定的优惠。于是,谭先生按每月4100元的年付价格,租下了这套房,共支付了5万多元。不过这套房的房东叶先生,获得的信息却完全不同。
房东 叶先生:当时他们讲我这个房子租给人家是每月5000元,12个月。租给岚越公司,每月是5500元,11个月。
在收到了两个月的租金之后,房东叶先生突然收到岚越公司的业务员发的信息,表示公司倒闭,无法支付剩余租金。叶先生联系对方时,已经联系不上。而租客谭先生的剩余租金,更是讨要无门。
有着同样遭遇的,还有上海闵行的租客胡先生和房东章女士。
房东章女士:因为我前面一个出租的是每月7100,岚越公司还给我象征性涨了一点,一个月是7150元。而实际上,租客胡先生看中这套房时,岚越公司称租金每月只要5500元,胡先生曾询问为何租金低于周边,公司业务员表示他们有办法补回差价并赚钱。在一次性支付了7万多元的房租后,仅过了三个月,胡先生就得知公司倒闭的消息,发现自己的租金已经被卷走。
02
涉事公司资质欠缺变更频繁 涉嫌犯罪
岚越公司的注册登记信息显示,实际上其经营范围只有房地产咨询和房地产营销策划,并不具备从事房地产经纪的资质,也没有任何从事金融业务的资质。
记者调查发现,涉事的岚越公司从去年12月成立以来,短短半年时间,已经5次变更法人代表、公司监事和投资人等重要人事岗位。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毛玲玲:如果是单个的合同关系,有可能是合同诈骗罪或者是普通的诈骗罪。假如他对资金的使用严重不负责任,可以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是集资诈骗罪。法律专家指出,像岚越公司这样的房屋托管公司,其实质从事的是类金融的资产托管业务。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毛玲玲:这种情况,它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而现在就是这种类金融行为,以合同、经营、投资名义,实际上从事的是金融活动,在监管上面是有欠缺的。
03广州租协发布风险名单,这些“坑”千万别踩!
此前,据珠江新闻眼报道,广州天河有数百租客预付房租后,中介突然失联。
租客卜先生当时交钱入住不到一星期,就收到中介跑路的消息,他提前预付的半年租金根本没被转给房东。
房东表示,遇到这种情况也十分无奈,不过暂时不会让租客搬出去,尽可能在租金上进行协商。
8月31日采访画面
针对近期租房中介平台频频出现“爆仓跑路”的现象,有业内专家表示, 有些租客和业主均通过第三方操作,没有当面沟通,导致合同信息不对等、租金流向不清晰。
针对近来中介平台频频“爆雷”的情况,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协会9月1日公布高风险及存在风险房屋租赁企业名单。
其中,广州地区受相关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重点关注、约谈的有六家。
广州地区被相关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重点关注及约谈企业名单:
- 广州唐唐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唐唐公寓)
- 广州小鹰不动产服务有限公司(小鹰租房)
- 城城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城城找房)
- 三彩不动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三彩家)
- 广州博馨科技有限公司(博馨公寓)
- 杭州友客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友客公寓)
有律师表示,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要解决矛盾,维护合法权益。
在合同约定期内,房东、租客要与签约的租赁企业保持联系,密切关注企业租赁行为,一旦发现企业有不良经营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反映。
04
《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 治理租赁乱象
为了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住房租赁条例》近日已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针对报道中提到的住房租赁企业涉嫌违法的经营行为,《条例》明确,住房租赁企业存在支付房东的租金高于收取租客的租金;收取租客租金的周期,长于支付给房东租金周期等高风险经营行为的,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加强对租金、押金使用等经营情况的监管。
此外,《条例》还明确了出租人、承租人、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社会公众可在10月8日前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规司反馈意见。(详见:租房新规要来了! )
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国内市场上出现多家企业“爆仓跑路”现象,这些企业以住房租赁名义采取“高进低出”(支付房屋权利人的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长收短付”(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高风险经营模式开展诈骗行为,最终导致房东租金收不回来,租客房财两空,数以万计群众利益受损。
为加强风险防范,避免经济损失,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协会郑重提醒广大住房租赁当事人(业主、租客、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租赁活动中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谨慎选择租赁企业
房东、租客应选择经营规范、市场信誉度高的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或经纪机构租赁住房。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了解其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及投诉纠纷情况,多渠道了解其市场口碑和客户反映,判断企业经营状况,拒绝接受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名单的企业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二、了解周边租金价格
房东在委托企业经营租赁住房或租客在租房过程中,应多方了解周边或同地段住房的市场租金价格,克服贪图小便宜的心理,警惕企业“高进低出”(如收房价4500元/月,租房价2800元/月)、“长收短付”(如对房东月付,要求租客季付、半年付、年付)带来的风险,避免企业“爆仓跑路”遭受损失。
房东将住房委托给企业时,对委托价格明显高于市场租金水平的,要提高警惕,切勿被过高租金所吸引,以免未来既收不到租金又收不回房屋;租客租赁住房时,对租金明显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的,要慎重;各租房平台应承担起社会责任,对存在高风险行为(高进低出、长收短付、虚假房源等)的企业应拒绝合作或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谨慎选择租金支付方式
租客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其中的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条款,尽可能在合同中约定按月或最长不超过按季支付租金,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房租。要警省一次性预付3个月以上租金或租金大幅优惠的宣传,切勿配合住房租赁企业利用“房租支付周期差”建资金池,降低自身权益受损风险。
四、向约定账号支付房租
租客支付房租和押金时,应向合同约定的企业账户(出租方为企业)、个人账户(出租方为个人)支付款项。当出租方为企业时,切勿向合同约定之外的企业账户、业务员个人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支付款项(包括支付宝、微信等个人收款账户)。
转账支付应保留转账凭证,现金支付应要求收款方出具收据。
五、防范“租金贷”风险
“租金贷”是住房租赁金融市场的产品,租客承租房屋时,要注意查看租房合同中有无“租金贷”、“租房贷”、“房租分期”、“分期付”等相关条款,是否需要额外签订相关贷款补充协议等,对需要手持身份证拍照的行为谨慎问清用途,避免“被租金贷”,陷入贷款不易取消、出现逾期失信等风险。
确实需要使用“租金贷”时,贷款人应合理评估自身还款能力,自愿申请“租金贷”,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不得诱导或强迫租客使用“租金贷”。贷款人应与信誉良好、规模较大的贷款银行签订单独的贷款合同,并仔细阅读贷款合同内容,贷款合同不应嵌入租房合同中。
六、查验房源信息和房源状况
租客租房时,应仔细查看所承租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信息,避免租赁无合法权属证明的住房。此类住房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也无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会对后续办理居住证、居住证积分、随迁子女入学、提取公积金等公共服务造成影响。
对于租赁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委托的出租房源,租客要主动要求查看房屋业主(房东)与该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书或租赁合同,了解房东委托房源的期限、房租支付方式等信息。
七、采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签订租赁合同时,推荐通过官方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下载和使用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可有效预防和减少房屋租赁过程中出现的风险,维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签署合同前,务必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合同内容,出租方作出的口头承诺应写进书面合同,对违约责任、押金退还等的约定要清晰,切勿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盖章。同时可对“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租金贷”等风险经营方式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约定。
八、拒绝非正常高佣金的诱惑
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要恪守执业准则,对提供非正常高佣金委托收房、出房的住房租赁企业格外提高警惕。
九、解决矛盾维护合法权益
在合同约定期内,房东、租客要与其签约的租赁企业保持联系,密切关注企业租赁行为,一旦发现企业有不良经营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反映。
广大市民朋友,“高进低出”、“长收短付”高风险经营行为不可持续,极易出现资金链断裂。一些不法企业和个人有意利用这种模式形成“资金池”,待积累大量资金后卷款跑路,给房东和租客带来重大经济损失。全国已出现多家企业因“高进低出”、“长收短付”导致爆雷的现象,我们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净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坚决抵制高风险经营行为,人人有责,让我们协同作战,从业主委托出租环节、租客承租房屋环节到平台发布房源环节,共同维护广州住房租赁的这一片净土。
咨询投诉电话:020-86348611。
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协会
2020年9月1日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珠江新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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