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动态】规范门头牌匾备案审查,为靓丽街区美颜
门头牌匾不仅是一个商铺的“门面”,也是一个城市形象的展现。为了美化市容面貌,提升城市形象,县执法局建立了城区商铺的门头牌匾备案制度,确保安装的门头牌匾能整齐划一,成为凸显城市魅力的一道风景线。
近日,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有部分临街商铺正在进行门头牌匾的安装制作,对此,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及时规范,跟进了后续的案件审查工作。
重要提醒
安装门头牌匾的商家,或是由于新店铺的装修升级,或是由于新楼盘的开盘开业。执法人员通过对商户们进行政策讲解,告知商户们在门头牌匾更换安装前必须到县执法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提交相关材料,经备案后方可施工。
下一阶段工作…
在后续的安装过程中,执法人员也会及时跟进管理,要求商户在安装过程中要注意过往行人的安全,不得过多占用人行道,并且及时清运装修垃圾,确保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
今后,执法人员将采取常态化巡查的方式,严格规范门头牌匾设置的审批工作,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切实维护城区街道形象,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执法一大队)
处罚事项
凡是未办理备案手续擅自设置的门头牌匾,县执法局将依据《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等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1)对影响门头牌匾整体规划工作的,将处以口头警告,责令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县执法局将组织人员强制拆除。
(2)对不影响县城整体门头牌匾设置的,依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限期补办备案手续。
(3)对连续多次违规设置门头牌匾的广告公司,将列入会宁县广告公司诚信档案失信名单,并协调工商部门对广告公司、制作企业吊销营业执照。
办理门头牌匾备案材料清单:
(1)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2)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2份或产权证复印件2份;
(3)门头牌匾效果图2份(效果图需彩色);
(4)申请报告(包括设置地点、发布时间、内容、形式、规格、数量;一式两份)。
编辑:姚佳敏
责编: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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