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哥维权|中介请求缓交房租,随后拉黑房东失联,被截留的房租能要回吗?
近日,永州女孩蓝倩(化名)网络投诉,称去年她和几位合租舍友通过长沙湘遇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遇公寓公司)租下三湘小区一套房子,签了一年合同。今年4月中旬续租并缴纳下一季度房租后,8月初他们却突然接到房东通知,说因为湘遇公寓公司欠了租金失联,房东要求他们月底搬走。几位租客急了,“我们刚参加工作,找个合适的房子不容易。”但想尽办法也找不到中介公司。
8月15日,潇湘晨报《满哥维权》栏目记者了解到,目前房东已和租客们协商一致,愿意继续租房的,和房东直接签合同,只是需要另缴房租。房租损失如何追回?租客们心里也没底。
中介曾请求缓交房租,突然拉黑房东
李女士在三湘小区有一套100多平米的房子。2020年4月,她将该房委托给这家公司出租,合同约定租期为3年。该公司按季度给她支付租金。从2020年4月开始,一共有4人合租在这套房子里。租金的支付方式为,租客将房租交给中介后,中介再交给房东。
蓝倩就是其中一位租客。租满一年后,2021年4月,租客们和中介续签,“但没有签合同,我们缴纳了下一季度的房租。”蓝倩说。但8月初,房东李女士突然联系租客们,要求他们月底搬离,租客们大为惊骇,房东说因为中介拖欠了4000元房租,而且联系不上了。“疫情期间,找房子本来就不容易,我们都是刚出来工作不久的年轻人,找到合适房子很难。”蓝倩说,大家担心找房子太麻烦,都不愿意搬走。他们去找中介,不论是打电话、发微信还是去中介办公室,都联系不上中介的工作人员。
在和房东协商之后,房东答应他们可以不搬走,愿意续租的,直接和房东签合同,但需要补缴房租。
蓝倩没有选择续租,而是离开长沙去了深圳找工作,“本来就有南下找工作的打算,这件事算是一个诱因吧,吃一堑长一智。”
不到一个月,中介公司两次变更法人代表
8月15日,房东李女士告诉潇湘晨报《满哥维权》栏目记者,今年7月初,到了交第三季度租金的日期,湘遇公寓公司工作人员发信息给她,说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请求先交一部分房租,剩下4000元7月底交。李女士回复“理解你们的难处”,就答应了缓交的要求。到8月3日,李女士再次联系中介时,发现微信已被拉黑。她随后拨打该公司电话,也打不通。
潇湘晨报《满哥维权》栏目记者联系到该公司所在地的物业,工作人员表示,最近这些天该公司一直没有人。“也有人过来找他们,都没找到。”
8月15日,潇湘晨报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发现,长沙湘遇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注册于2019年,系统上并无经营异常及行政处罚信息,但今年7月12日,该公司法人代表、股东、企业性质均发生了变更,到8月4日,法人代表等信息再次发生变更。记者拨打目前法人代表的手机号码,始终显示关机状态。
“我们损失的这些钱不知能否要回,公司的行为太令人气愤了!希望其他市民看到后吸取教训,不要上当!”另一名租客贺先生说。
律师:为什么房东无须承担损失?租客该怎么维权?
此事中,双方达成协议,租客与房东重新签订租赁协议,需要重新支付房租。房子是房东委托给公司的,公司失联,房东徐否需要分担租客的损失?租客们该如何维权?潇湘晨报记者咨询了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姚志斗律师。
姚志斗说:首先房东李女士将房屋全权交由中介公司,公司向房东支付房屋租金,双方成立委托代理合同关系,中介公司享有全权出租及收取租金权,租客作为承租人,是向代理公司承租房屋,向代理公司支付房租,双方成立租赁关系,所以根据合同相对性,租客无权向房东李女士主张损失,房东无须承担。
租客们该如何维权?姚志斗说:租客可以依据合同及租金支付凭证,向法院起诉中介公司,要求返还租金及赔偿损失等。
潇湘晨报记者於广强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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