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这中介明知房东要收房仍将房子出租,导致租客在租期内就被赶走……
西安的赵女士在年初租了一间合租房
租期一直到今年的10月份
然而在这个月月初
中介却说房东要卖房
让房子里的租客们赶紧搬走
明明大家都还在租期内
怎么就要被驱赶了呢?
原来,中介早就知道房东要收房了
却还是把房子租给了他们
这实在是太黑了吧……
承诺房子可以“放心住”,租期未到,中介公司让腾房。租客要求按合同支付违约金,中介公司称,合同上只是一个说法,并不一定要完全遵循。
2月12日,赵女士通过西安市永松路的西安广发租房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租赁了合租房的一间,“房里一共6名租客,我的租期是从2月12日至10月14日。”赵女士说,每月租金800元,押一付三,签合同后支付租金、押金、物业费、维修费等3800元,租金付至5月。4月,中介通知赵女士又交了3个月房租,至8月12日。
“7月7日,中介联系我,说房东要卖房,让我们搬走。房子里目前还有我和另外两名租客,都在租期内。”赵女士说,此前,中介公司多次保证房子不会有问题,“知道消息后我多次联系中介,对方一直不回复。”7月18日,中介公司联系物业切断水电,3名租户报警后当晚恢复水电。
“经过了解,房东半年前就告诉中介要收房,但他们还是把房子租给我们。”赵女士说,签订租房合同时只说明租客违约要交200%违约金,并未说明租房公司违约所要承担的后果,租户要求按中介公司对应按照200%付违约金并退还剩余房租、物管费等,但一直没有结果。
7月20日,华商报记者在西安市永松路广发租房见到了赵女士等3名租户。郭店长说,情况确实如赵女士所反映,今年3月房东曾表示要收房,后经沟通可延期至7月。房东要求7月15日前腾房,7月5日公司通知租户搬走,截至7月20日,还有3人未搬离,房东已将租期内剩余房租退给公司,该退的房租、物业费、押金、管理费等会全额退还给租户,现在的问题在于违约金,“违约金只是合同书面上的200%,也就是两个月房租,我不可能真的给你们退两个月房租。合同上只是一个说法,并不一定要完全遵循。我在租出房子时也有租客拖欠房租或者其他违约的情况,他们也不会真的交200%的违约金,一般也就交一个多月的房租作为违约款。”郭店长说,如果租户非要200%的违约金,建议起诉。
郭店长说,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协调,“前期沟通时公司承认回复不够及时,但也希望尽快解决此事。”他说,目前的解决方案是可退还赵女士等人7月1日至合同截止日期的租金、押金和物业管理费等未产生费用,“1日之后的费用就不收了,如果租户同意,可以立刻退费。”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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