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程屯、侯咽集、黄泥冈、唐庙、黄集等多家店被整顿、处罚!
连日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全县各乡镇街区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暗访检查,查处多处未按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场所,现将部分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2022年8月24日,郓城县疫情防控暗访组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程屯镇某快递站未按政府防疫公告执行提醒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核酸检测、测温等防疫措施。 市场监管部门予以红牌整顿处理。
案例二
2022年8月24日,郓城县疫情防控暗访组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程屯镇某文具店未按政府防疫公告执行提醒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核酸检测、测温等防疫措施。 市场监管部门予以红牌整顿处理。
案例三
2022年8月24日,郓城县疫情防控暗访组在督导检查中发现,侯咽集镇某文具店未按政府防疫公告执行提醒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核酸检测、测温等防疫措施。 市场监管部门予以红牌整顿处理。
案例四
2022年8月24日,郓城县疫情防控暗访组在督导检查中发现,黄泥冈镇某快餐店未按政府防疫公告执行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温等防疫措施。郓城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该店负责人周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五
2022年8月24日,郓城县疫情防控暗访组在督导检查中发现,唐庙镇某台球厅未按政府防疫公告执行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温等防疫措施。郓城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该店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六
2022年8月24日,郓城县疫情防控暗访组在督导检查中发现,黄集镇某服装店未按政府防疫公告执行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温等防疫措施。郓城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该店负责人司某予以行政处罚。
严管 严控 严防 严查
以案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有关规定,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场所不注册、不张贴、不督促 扫描“场所码”,进入场所人员不听劝阻、拒绝扫描“场所码”,不按规定时限参加核酸检测,不主动报备、谎报瞒报行程信息,不配合随访排查等 不履行疫情防控责任行为,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重要提醒
近期,部分疫情高风险地区波及范围广、外溢风险大。广大场所经营管理主体应 严格落实“场所码”逢门必设、逢进必扫要求,指定专人值守,做到逐人检查,遇到老人、儿童等通行时,通过反向扫码或同行人员等功能进行人员登记。
要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前往疫情风险地区,严格按照频次要求完成核酸检测,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
自觉扫码,人人有责
来源:郓城发布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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