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新区武湖,即将大拆迁!
长江新区武湖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首开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调查通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省人民政府令第380号)、《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7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印发加快武汉市城市更新项目试点工作实施若干意见的通知》(武自然资规发 (2021)76号)等相关规定,武湖片区城市更新项目(首开区) 已取得武汉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2022年度城市更新试点项目实施计划(二期)》、武汉市黄陂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支持武湖片城市更新项目纳入黄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回复》和长江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的《关于武湖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首开区) 项目规划意见》。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情况真实,现将该区域内房屋征收前调查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收调查范围:详见附图
二、征收部门:长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征收实施单位:黄陂区人民政府武湖街道办事处
四、征收调查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6月15日
五、征收调查内容:项目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居民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房屋所有权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的家庭情况及征收补偿方式的意向。
六、为顺利完成征收调查工作,请项目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 如实、准确提供以下资料,依法配合协调调查:
(一) 房屋权属有关证明文件
1.有证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国有公房《房屋使用权证》、单位自管产《房屋使用权证》及房屋土地契税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
2.无证房屋:规划部门审批同意房屋建设相关文件,房屋建造年度的相关证明及房屋权利人的相关证明。
3.非住宅房屋除提供房屋权属证明外,还需提供有关经营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房屋租赁协议、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相关文件。
(二) 房屋附属设施有关证明文件
1.房屋附属设施有关购置证明及使用缴款证明;
2.房屋装饰有关购置证明及装饰合同证明。
(三) 家庭情况有关证明文件
1.家庭户口、身份证明;
2.家庭常住人口居住证明;
3.低保、残疾、重症等证明材料。
特此通告
武汉长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6日
2022年10月14日,经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武湖片城市更新项目新增列入2022年度城市更新试点项目实施计划(二期)。本项目更新单元位于武湖片区,总用地面积约8.9平方公里,现状总建筑面积约649万方。更新单元内将统筹“留改拆建控”多种更新举措,结合“征收、储备、公服、城建、老旧小区、亮点片区”6大计划,有效组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公服设施建设及老旧小区改造,最终实现强化武湖临江区域的城市功能、补齐民生短板、彰显城市魅力。
本项目拟分期实施, 首开区范围东至武湖正街、南至武湖大道、西至武英高速、北至江北铁路,其用地面积约1474亩,拟征收建筑面积约27万方(以实测为准)。截止目前,已完成首开区立项审批、资金房源筹集、基础设施落后认定等工作,正在同步推进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及征收前期准备等工作。
来源:长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江新区集团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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